臉書等社群媒體提供直播功能後,許多賣家以直播叫賣各式商品,其中包含高價海鮮、肉品等,卻傳出有許多業者是幽靈賣家,當消費者發現貨品有缺損,根本求償無門,消保處今公布修正的定型化契約,未來,業者必應載明企業名稱、代表人、事務所或營業所等資訊,否則將開罰3萬至30萬元,限期不改正,罰鍰最高可達50萬元。

消保處表示,近日網絡消費爭議以未標示聯絡資訊的幽靈賣家居多,他們宣稱販售高檔食材卻出宜蘭除夕 餐廳 2018售劣質食品,消保處與衛生福利部為解決消費糾紛,修正「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食品、餐飲服務都適用。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為避免幽靈賣家,讓消費者權益受影響,定型化契約規範企業經營者應載明其名稱、代表人、事務所或營業所及電話或電子郵件等可以迅速有效聯絡的通訊資料。

定型化契約也規範,業者應提供「確認機制」,讓消費者可充分確認訂單,有時間思考,以免衝動購物,另外,食品內容也必須標示名稱、淨重、數量等資訊,規定賣家應充分揭露;2種以上混合物應分別標明,必要時應記載食品尺寸、食品添加物、製造廠商資訊等。

陳星宏說,各業者應將消費資訊充分揭露,並確實履行前述規範,若與定型化契約規範不符,主管機關將依消保法第56條之1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再次限期改正而不改者,罰鍰將提高到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

針對網路購買生鮮食物常發生7天鑑賞期爭議,陳星宏說,依據消保法,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依消費者要求客製化給付、經拆封的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法令規範可無須7天鑑賞期,但是,業者有事先載明義務,否則,消費者若主張退換貨,消費者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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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等社群媒體提供直播功能後,卻傳出有許多業者是幽靈賣家,當消費者發現貨品有缺損,根本求償無門,消保處今公布修正的定型化契約,未來,業者若無載名資訊,可開罰3萬至30萬元。圖/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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